非農民禁買農舍淺談
- 4sarchi
- 2015年5月20日
- 讀畢需時 1 分鐘

關於前天的非農民禁買農舍問題 現任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宣布六月底要完成草案 農舍持有、申請終於要走向資格認定時代 自2000年解除需農民證才可買賣農地後 無農民資格無法持有農舍 而農民資格為 1、具農保 2、具第三類健保 3、實際從事農業
其中投保農保資格先決條件為 A、持有農地1000㎡以上 B、從事室內種植如豆芽菜等具500㎡以上 而以往的農民認定有三,分別為自耕農、僱農及佃農, 除佃農為歷史階段性身份; 及自耕農為三級直系血親外。 僱農的身份認定尚未十分明朗, 與第3點的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認定尚待商議。 尚或許未來這兩者有整併機會! 此舉為遏止未來的農地炒作度。
更進一步的,先前傳出違法農舍通知修正後未修正, 會強制解除該農舍持有人之農民資格; 或是廢止該址建照之農舍資格; 此一傳聞七月如真實上場將會直接撼動現有農舍身份! 此舉將管控過往的無農作農舍。 配合前者將農地還於農民。
至於法案正文為何?我們會持續留意並分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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